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文书

安徽省文化底蕴深厚,现存大量传统建筑、传统村落、传统民居及其他历史遗存,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。2012年,安徽省启动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工作。至今,共认定省级传统村落363个,其中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163个

近日,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《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明确,到2018年底,全省完成500个左右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和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。到2020年,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,特色产业发展初具规模,形成一批旅游、文化产业集群,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安徽省将全面保护村落传统选址、格局、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,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和传统建筑,积极保护古路桥涵垣、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。注重传统文化、生活习俗的延续,留住乡愁记忆。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、名录保护体系建设以及传承人认定等工作,推进民间文化进校园、进社区,使具有历史、文学、艺术、科学、旅游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传播,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。加强对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,核心保护区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行为,建设控制地带要严格控制新建农房的层高、体量和色彩,禁止拆旧建新、拆真建假,防止建设性破坏。

《意见》强调合理利用传统文化资源,在不改变传统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前提下,鼓励村民利用传统建筑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等相关活动。引导村民利用承包地或自有房屋发展传统农产品、美食、手工艺等特色经营,打造一批特色种植业、休闲观光农业、传统工艺生产基地等。组织实施“互联网+传统村落”行动,积极融入业态,加强地域特色产品营销策划,拓展产业发展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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